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综合 >> 
男子交1万定金订10桌婚宴,出去送客人回来发现宴席被撤拒交尾款

时间:2023-08-22 19:19:52    来源:神州亿哥

四川,宜宾。旭先生和妻子在某知名大酒店预订了10桌喜宴,每桌2399元,并在当天交了1万元的定金并签订了婚宴合同。本想办个体体面面的婚礼,谁知婚宴当天,一对新人出去送客人,回来时却发现宴席已被服务员收拾完了,旭先生认为,店方的行为是在有意驱赶客人,并以此为借口不结算尾款,店方无奈只好报警!

为了给妻子一个值得回忆的婚礼,旭先生决定选择一家比较高档的大酒店来举办婚礼。


(资料图片)

经过对比和选择后,旭先生将婚宴地点安排在宜宾某知名大酒店,加上晚宴共订了12桌,每桌标准是2399元,这在当地已经算是很高端的酒席了,并在当天向店方支付了1万元定金。

婚礼当天,天公作美,风和日丽,亲朋好友齐聚一堂,共同祝福一对新人百年好合,白头到老。

婚礼圆满礼成,亲朋好友入席,酒菜上桌,店方也很给力,很快菜就上齐了。2399元一桌的宴席确实不错,亲朋好友不断的夸赞,小两口觉得挺有面子!

婚宴上热热闹闹,一对新人开始敬酒。因宴请的客人大多是亲戚关系,很多人都认识,一些客人也离开自己的桌,去和认识的人打声招呼,敬杯酒。

期间也有不喝酒,和赶时间的客人,吃好后过来和一对新人打声招呼,再次道喜后准备离开。

旭先生和妻子也离席去相送这些客人,可当他们返回时,却发现服务员已经在收拾餐桌了?

原来,服务员看到有客人离席,也没有问一下主家是否可以收拾,就自作主张开始收桌子,只要看到没人的桌子都给收拾的干干净净,就跟婚礼没举办似的。

当时刚开席一个小时,很多客人还在用餐,有的去到别桌敬酒,回来一看自己桌上被收拾干净了。

旭先生表示,他们送客人回来时发现,服务员推着餐车将桌上的饭菜收走,有的菜根本没动过,有的只动了一点,他们也不问一问是否打包,就给全部收走了。

而且,服务员收拾桌子还弄得杯盘叮当乱响,声音非常大,严重影响了客人用餐,还有正在吃饭的客人见状,也赶紧放下筷子离席。

旭先生马上制止了服务员,又安抚了桌上的宾客,让大家慢慢用。

但此时已经有8桌被服务员收拾干净了,只有两桌客人还能继续用。

很多的客人反映菜品确实不错,但是还没吃饱就被收走了,一些好菜动都没动,还有刚上的主食没来得及吃就被收走,打包都来不及。

旭先生特别气愤,2000多元的宴席,为的就是让亲朋好友吃好喝好,没想到却落了个这样的结局,甚至被认为是有意驱赶客人,这也让他和妻子非常没面子。

旭先生找到店方理论,他认为,服务员在没有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收拾餐桌,给自家的客人造成了不好的用餐体验,自己一家感觉很对不起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。

而店方的解释是:由于旭先生还有两桌晚宴,也是需要在这个厅开席,服务员尽早收拾桌面,是为了给晚宴腾场地。

但旭先生却指出,两桌晚宴店方通知已经改到了包间,这又怎么说呢?

店方自觉理亏,无话可说,并敷衍的道了歉。但旭先生没有将宴席尾款结清,就想离开,店方报警。

面对民警,旭先生表示,宴席是1点钟上菜,两点不到服务员就开始收桌了,期间全程没有和主家沟通,完全是他们自己擅自做的决定。

自家的客人见有服务员收桌就喊别吃了,人家催呢!很多客人没有吃饱就匆匆离桌,这样的事对他们一家影响很大。

自己订了如此昂贵的酒席,店方却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,我们只想要一个说法,但是直到晚上都没有听到过一句诚恳的道歉,而酒店的态度也十分强硬,一直催着结清尾款。

而没有结清尾款原因,是店方只愿给予388元的补偿,自己对这个方案不接受。

婚礼是一辈子的大事,花了钱却出了这样的差错,他肯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那么,以法律的角度来分析,如何来看待这件事呢?

1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双方签订了合同,如果一方违约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。

首先,旭先生在酒店订了婚宴,并交了定金,那么,双方就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,店方需保证婚宴菜品的质量,并提供让宾客满意的服务。
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所以,旭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店方赔偿。

2、法律规定,旭先生作为消费者,享有获得与其付出的金钱价值相等的商品与服务,而店方在没有征得主家的同意就收拾餐桌,造成客人在没有吃好的情况下就离席,店方没有服务好顾客属于违约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77条,双方签订了合同,如果有一方违约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。

所以酒店按照法律应该给旭先生做出相应的赔偿损失。

最终,店方报警后,民警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,但调解没有成功,随即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协调。

最终,双方签了调解书,旭先生支付了12000元的婚宴尾款,店方给予徐先生3800元的补偿。

喜宴的客人还没离席,服务员就开始收拾餐桌,你对这事怎么看?欢迎留言讨论!

标签: